日韩隧道项目概述 - 环境评估(环境影响评估) -

隧道标准规范及盾构施工方法(促进开挖土的有效利用及处置)

促进有效利用产生的土壤

应努力推广盾构施工过程中开挖产生的土壤作为可回收资源加以利用。

 

评论

挖掘出的土壤是建筑副产品,根据《回收法》(1991 年),必须尽一切努力将其作为资源重新利用。

 
利用建筑废弃污泥的方法有很多种:


 1. 自己使用
2. 出售获利
3. 利用回收系统(回收标识系统、回收认证系统)

 
为了减少废物产生并保护环境,建筑污泥可能需要经过中间处理才能回收利用。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检测其有害物质含量,并根据材料的质量要求、所需形状等以及盾构施工设备的要求进行中间处理。
 

进行中间处理时,必须考虑土壤条件、矿井内的运输方式、竖井内的运输方式、竖井场地的大小、处置场的条件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法,并且必须按照程序,将脱水处理设施等具有必要处理能力的设备通知地方政府。

对产生的土壤进行妥善处理和处置

盾构施工产生的土壤必须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

 

评论

在盾构施工过程中排放的物料中,含水量高、颗粒细小的泥状物料被视为无机污泥。此类废弃污泥必须按照《废物处置法》进行妥善处理和处置。通常,泥状物料是指无法装入标准自卸车且无法通行的物料。就土体强度指标而言,这种状态对应的锥贯入强度约为200 kN/m²或更低,或无侧限抗压强度约为50 kN/m²或更低。

 
如果承包商自行处置废物,则必须遵守《废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规定的处置标准。如果将处置工作外包,则还必须遵守外包标准,例如确认承包商持有工业废物处置许可证、签订书面外包合同以及出具工业废物管理表格(清单)。

 



 *泥水循环方法示例
(泥水屏蔽法、逆循环法)

 

 
(参考资料:《隧道标准规范——盾构法》,2006年制定,日本土木工程学会)

  • 环境评估
    (环境影响评估)

  • 日韩隧道概况

  • 项目

返回页首